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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称快牛快熊更让券商赢暴利,引起多数股民共鸣;券商称太敏感,免谈
过去18年,中国股票交易的税负大多数时候都重于佣金。然而,在去年世界性大熊市中,中国的股票交易印花税节节下调,从双边合计征缴0.6%降低到单边征缴0.1%。相反,自2002年5月1日以来,我国券商一直实行上限为0.3%的浮动佣金收费制,7年来丝毫未动。一时之间,对于券商佣金过高的议论风声水起……近日,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教授在博客上连续两次撰文炮轰“高佣金”。
董登新发表文章表示,高佣金让股民为券商打工,我国股市税费结构严重扭曲,“税重而费轻”是股市惯例。根据新浪网的调查,截至昨日下午四点半,高达96%的人认为券商佣金偏高,仅2.8%的人认为合理。
记者走访成都部分券商营业部和股民发现,多数股民希望佣金越低越好,而有不少股民并不知道缴纳的佣金到底包括了哪些费用。
教授:佣金费用应随印花税下调
董登新指出,2008年股市大跌的情况下,中国券商依然赚得盆满钵满。44家国内券商去年大致发放了近209亿元的职工薪酬,少数券商人均年薪超过40万元。这是因为高佣金的存在!
他认为,2002年5月1日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上限为3‰的浮动佣金制,券商给予普通股民的佣金标准一般都是3‰,只有少数关系大户和机构能够拿到较低的佣金标准,对中小散户不公平。他建议,当股票交易印花税从6‰(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时,券商的佣金(手续费)收费标准也应从3‰(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
董登新认为,近年来股票交易印花税逼近零税负,券商的佣金费用却依然采用7年前的标准,形成了中国股市“税轻而费重”的畸形结构,这与西方股市“税重而费轻”的惯例格格不入。他认为,“费”不应重于“税”,当印花税降至仅单边征收0.1%时,券商应将股票交易佣金标准降至单边征收0.1%以下。
股民:交易佣金当然越低越好
“我已经转券商了,现在这个才收我万
分之八,原来的要收我千分之三!”昨日,当记者就佣金问题进行采访时,一位朋友兴高采烈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股民并不知道自己缴纳的佣金包括什么费用。“关键不在于佣金是否高,而在于我不知道我到底缴了什么费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印花税和佣金以外,投资者进行一笔交易时,有的公司还要征收撤单费、通讯费等。“这些费用多是按照笔来缴纳的,撤一次单交一元钱,通讯费一笔3元、5元不等。”总体而言,记者所调查的股民都表示,佣金当然越低越好。
也有一些券商营业部的大客户表示,“在选择券商时,很多客户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有不少投资者在多个证券公司开户,以比较各券商的研发能力,最后来确定主要通过哪家券商操作。
券商:佣金标准可以讨价还价
谈起高佣金问题,记者采访到的券商员工大多紧锁眉头,表示比较敏感,不愿多谈。
“我国最早的证券交易佣金固定为3.5‰。”成都某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证券交易额的放大,2002年,成都爆发了一场‘佣金大战’,甚至有券商实行零佣金。当时佣金由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和证券公司收取的手续费3部分组成,前两者合计为0.2‰,如果证券公司只收0.2‰,证券公司的手续费则为零。但没多久,零佣金就被叫停了,当年5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浮动佣金制,也就是上限3‰。
目前券商实行的佣金标准,对一般散户来说,现场交易是3‰,电话交易是2‰,网上交易是1.8‰。“当然,如果资金量大,达到中户标准(50万元及以上),可以和券商谈价格。资金量不大,和营业部关系好的客户,也可以谈,收到1‰以下的也有,但集中于小券商。”
□头条链接
税重费轻美佣金基本为零
“税重费轻”是境外股市普遍的税费结构,券商通常以低佣金鼓励股民短炒,这样可以放大成交量,扩大券商的收费业务。
在美国,券商在佣金标准设置上十分注重成交额、换手率、交易次数。美国网上券商的股票交易费已降到基本为零,通常一次不超过5000股的交易只收10美元左右。美国券商的股票佣金收费标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固定佣金标准,即无论交易多少,每单(笔)交易的佣金不变;另一种模式是固定佣金再加上“超过1000股的部分”乘以“每股2美分左右”的追加佣金。另外要交纳资本所得税,持有不足一年的股票买卖所得适用普通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35%,持有一年以上最高15%。
在英国,股市税制的主要功能是收入再分配及“均贫富”,在2007/2008纳税年度中,股票交易印花税为0.5%,而卖出股票和股票分红都要缴纳资本所得税(最高40%)。
在中国香港,自联交所取消0.25%的最低佣金费率限制以来,香港券商便把佣金费率降低至极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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