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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佣金能讨价还价 武汉多为0.7‰-3.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 07:26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年红 黄斌)2月7日,本版刊发《股民沦为高佣金下的“打工族”》引起广泛关注,众多股民热议佣金话题。记者多日走访市内多家证券营业部发现,各家网点佣金均有“谈价空间”,费率一般1.0‰-3‰,少数资金量大的大户及内部关系户最低为0.7‰。

  在江汉北路某证券营业部,记者询问发现新开户股民佣金网上交易一般为1.5‰,电话交易一般为2‰,现场交易2.5‰-3‰。黄孝河路一家证券营业部新开户股民佣金网上交易一般为2.4‰,视资金情况可下调至1‰-1.5‰。相比之下,建设大道某证券营业部佣金最高,仅网上交易佣金达2.5‰-3‰。

  不仅券商间佣金水平各异,即使同一证券营业部开户的股民之间佣金费率差异也很大。在多数营业部,客户一般可以根据资金量“砍价”:账户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股民,可申请下调佣金至1‰;100万元以上的大户可申请下调至0.7‰。

  自2002年5月1日起,证券交易浮动佣金制正式实施,但仅规定了佣金费率上限为3‰,没有下限。

  记者发现,新开户股民很少咨询佣金费率,更不清楚佣金可以“自由浮动”。开户时,券商往往给出2‰-3‰高佣金费率。即便是老股民,如果不主动申请,券商也很少主动下调佣金。

  有关方面测算,2008年股市低迷期全国行业证券佣金收入约为1013.7亿元,平均费率1.5‰。

  股民陈先生认为,过去炒股一般是在证券营业部现场交易,占用了电脑等资源,佣金稍高还能理解。现在,绝大多数股民都在家里或办公室里进行网上交易,券商“坐地收钱”,成本骤降,若还继续过去的高佣金,实难接受。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现在交易印花税由3‰调整为卖方单边1‰,券商佣金仍然是实行高费率且双边征收,税费调整严重不对称。他呼吁,佣金标准应从3‰(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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