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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年薪百万引热议 专家称不得随意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17:25  法制日报
国资控股企业年薪不得随意发

  本报记者 周芬棉

  2008年以来,股市交易的清淡加之始料不及的金融危机,裁员降薪成司空见惯,靠天吃饭的券商,已有十多家公司日子艰难。据今日媒体报料,国泰君安证券去年却一枝独秀,不仅大幅度提高薪酬及福利至32亿元,且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7%,员工人均过百万。实际上丰厚现金流并非业绩如何出众,而是靠大股东抛售股票所得。

  此事甫出,立即引起一片质疑。有网友认为,券商从事的是垄断行业,在去年平均每个股民损失20万的情况下,他们拿着高薪太不仗义;有网友称,很多员工与百万无缘,实际上是公司高管拿着天价年薪,空手套白狼,无德。

  国资控股企业年薪不得随意发

  成立于1999年的国泰君安证券,无疑是行业的龙头老大。从其公开资料中可以看出,国泰君安不仅从事的是垄断行业,而且属于国资控股的金融公司。

  “国资控股公司的薪酬,不得随意发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法制日报记者指出,“这类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在于其中存在国家出资,国有资产不得流失是最为基本的一点。”

  作为国资管理专家的李曙光表示,“国资委正在推进的是央企薪酬制度改革,而国资控股公司的薪酬问题,现在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7条,国家建立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但是这个法律的实施日是在今年5月1日之后,而且这个‘有关规定’现在并不明确。”

  监管部门应出台薪酬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张汉亚所长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国资委对于央企薪酬问题曾有过一些规范,比如要对工资总额进行控制等,有些地方国资委做得很好,比如福建省曾于2005年成立了省薪酬管理委员会。但是,现在企业经过改制以后,很多公司都是国资控股的,像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在性质属于金融公司,财政部对其有监管职权,作为证券公司,证监会也有监管职权,都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监管,但对于薪酬问题,到底由谁监管、如何监管,是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市场经济下,一般企业的薪酬问题,企业有相当的自主权,自行决定。但是作为国资控股的企业,相关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薪酬标准、福利发放,出台一些基本的指导意见,既不能不闻不问,使国资流失,也避免管得过多,使企业难以自治,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老路上去。”

  应帮助推动企业完善薪酬制度

  刘俊海认为,企业薪酬制度,是公司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有国资控股的公司中,除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企业更需要有一套健全的薪酬制度。这套制度应当是激励与约束相匹配、薪酬与业绩相挂钩,将薪酬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相结合,将薪酬水平与公司竞争力相联系。

  远在美国出差的刘教授,越洋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强调薪酬问题绝不是一件小事,上市公司年报即将全面披露,高管年薪向来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6000多万年薪,至今备受争议。所以对于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其高管及员工薪酬问题,一定应当重视。

  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以及一些行业协会,要帮助企业完善薪酬制度。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下,企业要将原有薪酬标准有所调整,以制度为基础,以中庸为核心,以透明为后盾,与全国人民共渡时艰,将金融危机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本报北京2月4日讯

  

国资控股企业年薪不得随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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