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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禁止向客户推荐自营买卖证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要求从业人员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禁止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禁止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私自泄露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私利。

  根据《行为准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从业人员禁止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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