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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塞车保荐人转会很受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8日 08: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邬 敏

  本报讯 国内资本市场IPO出现塞车现象,令市场各方面受到影响,其中就包括那些正考虑“转会”的保荐代表人。对这些保荐人而言,由于手上有项目已经交到证监会等待过会,或者已经过会但尚未发行,如果他们“转会”必须由所在公司为其安排好项目接替者,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但事实上,公司很难会做这种“配合”。因此,目前业内挖角保荐人虽然看起来热闹,实际上很“受冻”。

  据了解,自从证券行业2004年产生第一批保荐人,推行保荐制度以来,保荐人、准保荐人的挖角战就没有停歇过。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其中有一个必备条件,即券商需拥有若干个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过去这个门槛是2人,今年以来证监会考虑将门槛提高到4人,目前,该项修订已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明文落实。该《管理办法》于8月14日由证监会正式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由于有些中小券商的保荐人人数没达到4人,或刚刚达到4人、5人,只要有一两个人跳槽,那么券商的保荐资格将受到影响。因此,中小券商成了保荐人挖角战的主要推动者,表现最为积极,出价也最为优厚。很多券商通过各种渠道挖角保荐人,例如到保荐人相关会议上去直接谈,找业内及相关人士牵线,上网发信息等等。但目前,保荐人挖角战看起来热闹,实则遭遇寒流。

  自9月中旬以来,A股市场新股发行审核放缓,挤压了一批已经过会但尚未发行,以及排队准备上会的项目。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际经济环境恶化,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受限,在此背景下,A股市场要消化这些项目,估计需要不短的时间。

  “参与这些项目的保荐人基本上被‘冻住了’。”某券商的投行负责人指出,这些人离职“转会”,必须由所在公司为其找到工作接替者,做好工作交接,并出具相关文件。

  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供若干份材料,其中就包括“其在原保荐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的说明”。

  “实际上,有多少券商能够找出空闲的保荐人来接替‘转会’者的工作呢?就算是有这样的接替者,公司也不愿意做出安排。”上述投行负责人透露,一般情况下,券商并不希望自己旗下保荐人跳槽。加之保荐工作内容交接,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的复杂性,令有跳槽意向的保荐人几乎不可能要求公司做好一系列“配合转会”的事宜。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目前很多急于补充保荐人的中小券商一大无奈,“尽管挖角机构和保荐人私下的沟通一直在做,但事实上,一时半会儿怕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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