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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媛
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四分之一江山将迎来新的格局?证监会和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目前并未就汇金是否应遵守“一参一控”规定达成共识。
汇金携旗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银”)在券商业的地位可谓四分天下有其一,现共控股、参股10家大中型证券公司,这10家券商2007年营业收入达742亿元,约占全行业收入的25%,分别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去对中金的控股是延续建设银行持有的股权投资之外,其余9家均为券商综合治理过程中汇金建银的注资救助对象。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汇金和建银应该遵守“一参一控”的规定,应当留下4家券商进行投资,并退出其中6家券商的股权投资。“一参一控”通常被理解为同一股东只能同时参股1家券商和控股1家券商,意在防范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监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继基金业“一参一控”之后,证券公司也自此将实行“一参一控”规定。
但汇金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明显不同。“我们是准政府机构,控股参股的券商家数不应该受限制。”汇金一位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若汇金必须遵守“一参一控”的规定,那将在近期内涉及至少6家券商的控股、参股权转让,这将为券商业带来一场不小的变动。
为什么汇金需要和其他股东一样遵守证券业“一参一控”的规定,证监会上述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详加解释:“汇金可以控股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国有银行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但是汇金不能照此惯例以控股多家证券公司,因为证券公司市场化程度更高,股东是多元化的,股东包括央企、地方国企等各种成分,应该受到更强的市场约束。”
汇金上述人士对上述解释并不认可,并建议由国务院来做最终定夺。“对这些券商的股权是否有进有退,是否要全部退出?当年是国务院批准汇金和建银注资入股这些券商,以实行救助。为什么救助之前不谈‘一参一控’?”他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应由国务院决定汇金建银是否退出以及怎样退出对10家券商的股权投资。
证监会与汇金并未就“一参一控”达成共识,关键在于对汇金定位的认识存在争论。汇金将自身定位于准政府机构,但证监会人士认为汇金与其他遵照商业化原则运作投资的公司没什么不同。
自2004年起,国务院将汇金和建银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平台,而汇金建银则奉命注资救助银行和券商。以准政府机构的身份,汇金目前控股中国银行(601988.SH)、工商银行(601398.SH)、建设银行(601939.SH)等国有商业银行。
由于银行改革和券商综合治理较为成功,上述股权投资为汇金建银的财报账面收益增色甚多。控股的数家银行已在境内外上市,而控股的多家券商尚未全部登陆A股。汇金人士曾多次表示要等旗下券商完成上市后,才考虑将股份变现或其他方式转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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