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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亮亮
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南航认沽权证被限制买入案件于近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14日开庭。经过几个小时的审判,法官表示合议后择期宣判。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法庭现场了解到,此次诉讼原告为湖南籍一李姓女子。而根据她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她向被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城路证券营业部提出了三项诉讼。包括确认被告2008年6月5日限制原告买入南航认沽权证的行为构成违约;其次就是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承认错误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诉讼赔偿,原告的要求仅仅是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元。
据记者了解,原告李姓女子是6月5日大闹国泰君安湖南衡阳营业部的王某的妻子。6月5日,发现自己无法买入南航认沽权证,在寻找营业部负责人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某拿水把大厅的一些电脑给泼了。
据了解,在14日开庭之前,王某已经跟家人在湖南当地提起诉讼。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牵涉到证券市场的案件必须在交易所所在地法院受理。随即该案件被转移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虽然王某以及其妻子起诉的仅仅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雁城路证券营业部,但是在案件转移至上海受理之时,追加了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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