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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撤销限价沽空机制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21:34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7月31日电(记者 何柳)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周文耀31日表示,港交所争取撤销限价沽空机制,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港交所计划数月内就证券现货市场撤销限价沽空提出咨询文件,听取业界意见。

  周文耀说,香港证监会虽然已批准取消限价沽空机制,然而 附带条件是要咨询市场意见,并希望如果市场下跌5%或以上,翌日应重启限价沽空机制5个交易日。如果期间恒指再跌逾5%,限制会再顺延5日。

  他表示,港交所正制订咨询文件,就实际操作安排听取市场意见。预计最快9月底推出。

  为稳定金融市场,香港特区政府于1998年推出限价沽空机制,禁止以低于市场当时最佳沽盘价的价格进行卖空交易。不过,2007年,港交所建议暂停执行“卖空价规则”,即允许投资者用低于市场当时最佳沽盘价进行沽空,从而与国际市场的做法看齐,提高香港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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