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7月生效萨班斯法案考验在美上市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3:36 第一财经日报

  法律界人士:中国企业与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尚存差距,与之相关的欺诈、集体诉讼等法律风险案件正呈飙升态势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当萨班斯法案7月“大限”逼近之际,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将直面这场严酷的大考。
昨天,在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上,法律界有关专家指出,目前“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与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尚存差距,与之相关的欺诈、集体诉讼等法律风险案件正呈飙升态势。

  四年前,在安然事件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即萨班斯法案)。在经过两次延期之后,下月15日,这个“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将正式生效。

  “完善内部控制”条款(即404条款),是萨班斯法案最复杂、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条款规定,在美上市企业,要建立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等内容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重大缺陷必须予以披露。“404条款”可使公众更易于察觉到公司的欺诈行为,并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使得一些公司在重造财务系统过程中,以前未被发现的内控缺陷被更多地暴露出来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康馨(M ary B e th W ilk in son)指出,各国企业在美面临的最重要的法律诉讼,就是

证券类的集体诉讼案件。中国企业遭遇的此类案件在2004年时曾一度达到顶峰,而中国人寿遭遇的集体诉讼案件,是更最关注的案例之一,其焦点正在于中国人寿IPO期间是否向投资者充分地、合规地披露了信息,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在论坛上,一位参会的法律专家指出,相对于国际大公司,中国公司的内部控制更薄弱,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很难一蹴而就。

  随着萨班斯法案大限将近,目前包括中海油、中国人寿和中国移动等多家大型国企在内的七十多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将于下月起开始执行“404条款”。一位法律人士指出,很多中国公司的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目前的情况尚不容乐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