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董事长被判罚40万新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8:18 新闻晨报 | |||||||||
今天将召开公司重组特别大会 晨报记者 李耀宗 报道 因未披露5.5亿美元的衍生产品交易亏损,昨天,中航油(新加坡)3位高层被判罚款。其中,董事长荚长斌因为参与内部交易和未披露亏损被罚40万新元,非执行董事顾炎飞和李永吉因未披露亏损被各罚款15万新元。中航油(新加坡)今天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为公司重组划上句号。
上述3人同时也是中航油(新加坡)的母公司中国航油集团的管理人士。其中,荚长斌是中国航油集团的总裁。中国航油集团昨天发布声明称,荚长斌将主持今天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为公司重组划上句号。而中航油(新加坡)前总裁陈久霖的判决将在下一步进行。 新加坡基层法院的法官LiewThiamLeng表示,荚长斌的罚款中包括因内部交易被处以的25万新元罚款,以及未披露亏损而被处以的15万新元罚款。如果荚长斌不支付25万新元的罚款,他将面临18个月的监禁,如果另外15万新元的罚款不支付,则将增加12个月的监禁。 顾炎飞和李永吉如果不缴纳15万新元的罚款,也将分别面临1年的监禁。顾炎飞昨天辞去董事职务,但仍担任公司重组的工作组组长。 新加坡高级律师邱甲立表示,上述3人为了救助中航油在无意中犯了错误,但在当时那种紧急而特殊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决定。 中航油(新加坡)这次衍生品交易亏损是利森在1995年给霸菱银行造成14亿美元亏损以来的最大亏损案。中航油事件涉及近16000名股民,100多家债权人,是新加坡历年来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众多而复杂的一次重组,也是中国首例海外上市中资企业进行重组。 2005年6月8日,债权人表决通过了新加坡公司债务重组方案。2005年12月5日,中航油集团成功引入英国石油和淡马锡作为中航油(新加坡)的战略投资者。2006年2月8日,新加坡公司对外发表公告,公布了重组后的新董事会人员名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