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三高管被判罚近4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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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1:1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实习生 任雪芹) 昨天,中航油集团三高管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作为中航油非执行董事,在中航油巨亏40多亿元这一事件中,因没有及时向新加坡交易所(简称新交所)报告等,被分别处罚248万元(40万新元),74万元(15万新元),74万元(15万新元)。 中航油集团内部人士表示,这对内地国企高层来说不是小数目。据悉,3月1日,新
昨天,记者从中航油集团获悉,新加坡法院宣判:荚长斌没有向新交所披露亏损,违反新加坡证券期货法,没有向董事会披露亏损,违反了新加坡公司法,参与内幕交易,触犯了新加坡证券期货法;李永吉和顾炎飞没有披露公司亏损,违反新加坡证券期货法。 最终,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三人,分别被罚款248万元、74万元、74万元。他们三人承诺,一年内不担任任何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总裁,并从中航油重组方案“完成日”起生效。 对此,三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在2004年,三人知道中航油巨亏后,一直在努力营救这家公司。其中,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对记者表示,从整个事实看,三人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不幸的是为了救助中航油他们在无意中犯了错误。 此外,顾炎飞从3月1日起辞去中航油董事职务,其在2月8日刚刚被中航油集团提名为中航油新董事会董事。对此,中航油集团方面也颇感意外,中航油集团新闻发言人边晖表示,集团会迅速应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