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其他市场 > 中航油巨亏 > 正文
 

中航油三董事被罚70万新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周勇刚

  新加坡地区法庭今天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执行董事做出罚款决定。

  此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财务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判处2年监禁。新
加坡法官称,去年被解雇的林中山有预谋地欺骗德意志银行、发布虚假信息的罪责,由此被判2年监禁并处以15万新元的罚款。

  因在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向新交所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新加坡地区法庭对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3名非执行董事,罚款共计70万新元。

  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说,从整个事实看,3名非执行董事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不幸的是为了救助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他们在无意中犯了错误,但在当时那种紧急而特殊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

  据悉,新加坡当地媒体评论,3位非执行董事为拯救与重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有这些高度负责的行动和

  努力可视作他们对自己处理新加坡危机时缺点的重要补救措施,正是他们的努力,小投资者才看到充满希望的未来。

  据悉,按照重组程序,荚长斌3月3日将在新加坡当地参加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特别股东大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38,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