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三董事被罚70万新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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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周勇刚 新加坡地区法庭今天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执行董事做出罚款决定。 此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财务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判处2年监禁。新
因在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向新交所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新加坡地区法庭对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3名非执行董事,罚款共计70万新元。 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说,从整个事实看,3名非执行董事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不幸的是为了救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他们在无意中犯了错误,但在当时那种紧急而特殊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 据悉,新加坡当地媒体评论,3位非执行董事为拯救与重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有这些高度负责的行动和 努力可视作他们对自己处理新加坡危机时缺点的重要补救措施,正是他们的努力,小投资者才看到充满希望的未来。 据悉,按照重组程序,荚长斌3月3日将在新加坡当地参加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特别股东大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