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将在新加坡受审 可能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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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8:0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冉慧敏) 中航油巨亏事件近日开始“秋后算账”。针对中航油的第一起刑事判决结果将于本周在新加坡公布。其前财务总监林中山上周五已“过堂”,并对两项指控表示服罪。这是曾闹得满城风雨的中航油案件中第一个受审并认罪的前管理层人员。 上周五,已被解雇的林中山在新加坡接受法庭的初审,其中4项指控指他在中航油2004年的一季报和半年报中,隐瞒公司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信息以稳定股价;另一项则指控他和
对于法庭的这些指控,林中山承认了其中的两项:欺骗德意志银行,而且没有及时披露中航油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信息,从而成为在中航油事件中第一个受审认罪的中航油高管。 本案的主审法官上周决定本周四上午将进行正式宣判,周一又有消息称该宣判结果将提前至周二发布。对于没有及时披露中航油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信息的指控,林中山将面临最高罚款25万新元,或监禁最长7年,或两者兼施的判罚;而对于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的指控,林中山将面临被判入狱最长7年并追加罚款的判罚。林中山在法庭上表示,希望能接受监禁的刑罚,因为他“已无能力缴付罚款”。 业界认为,此次巨亏事件的“直接导演”陈久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虽然中航油并没有公布陈久霖受审的时间,但根据此前的时间表,陈久霖案预计将于3月份在新加坡受审,中航油已明确表示,将不会为已经停职的陈久霖支付法律费用。 据悉,法庭对陈久霖的指控远远多于林中山等人,陈久霖将总共面临15项罪状,其中10项是制造假信息罪,其余5项则分别是欺骗、以假当真使用同意书、不诚实地执行职务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亏损的情况下促成配售公司股票、没有据实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汇报等,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陈久霖将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