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清算巨亏导演者 前财务总监案本周宣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0:32 北京现代商报 | |||||||||
陈久霖案下月开审 随着3月1日中航油重组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的日益临近,对中航油巨亏责任人案件的审理也将进入尾声。本周四,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林中山案件将进入最后宣判。导致中航油巨亏的直接责任人、前中航油总裁陈久霖也难逃罪责,面临15项指控的他可能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
前财务总监服罪 在上周五对林中山的初审中,法庭指控称,中航油在2004年8月12日时期权交易已亏损1.097亿美元,而身为财务总监的林中山却同意发布中航油的有关半年报,而且报告并没披露这一信息,稳住了中航油当时的股价,触犯了新加坡有关的证券与期货法。 法庭另外指控林中山触犯了新加坡的刑法。2004年10月份,德意志银行曾协助中航油母公司(中航油集团)配售了15%的中航油股票,德意志银行以低于市价14%的价格把股票卖给包括淡马锡控股等50多名投资者。德意志银行曾表示,他们是在对方保证中航油财务状况健全的情况下才安排配售计划的。法庭据此指控林中山与陈久霖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 对于以上两项指控林中山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监禁的刑罚。根据新加坡法律,林中山的这两项罪名都能处以最高7年的监禁,并能处以罚款。 陈久霖或将获刑70年 法庭对陈久霖的指控则高达15项之多,其中10项是制造假信息罪,其余5项则分别是欺骗、以假当真使用同意书、不诚实地执行职务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亏损的情况下促成配售公司股票、没据实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汇报等,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陈久霖将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 按照此前的时间表,陈久霖将在3月份受审。在本月初的一次会议上,中航油特别工作组组长顾炎飞在回答股东质疑时表示,前总裁陈久霖将在3月份受审,中航油不会为其支付诉讼费用。 集团高管被卷入 除陈久霖和林中山外,中航油以及其母公司还有多人涉及此案。中航油集团总经理荚长斌、中航油前董事会成员李永吉、顾炎飞等人,也因未向董事会披露期权交易的MTM损失和未向新加坡交易所汇报期权交易的损失,而被指控犯有触犯新加坡公司法和新加坡证券法。此外荚长斌还被指控参与了内幕交易。 商报记者 蔡元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