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提高 国资委出手中航油高层获准回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1:42 每日经济新闻 | ||||||||
胡念飞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下午,新加坡法院批准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董事长荚长斌与非执行董事李永吉可以当日飞回北京。这一消息《每日经济新闻》昨从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先生处获得证实,称15日晚上或16日早上他们将回国。
据悉,荚长斌与李永吉通过律师提呈了一封中国国资委的信件,表示需要他们回国处理有关中航油的重组及正常运作事宜。新加坡法庭接受了他们的申请,允许他们15日离境,直到22日,但隔天就得向查案人员报到。 据了解,国资委的信件是在14日发出的,信件中要求新加坡法庭同意荚长斌和李永吉在非出庭期间回国处理有关工作,并承诺在法庭每次开庭前一天要求两人返回新加坡。 基于以上承诺,新加坡法院黄明哲副检察司表示,控方不反对荚长斌与李永吉离境,但要求提高两人在离境期间的保释额,分别从25万新元、12万新元提高到100万新元、50万新元。同时,他还要求他们两人及另一名被控的中航油非执行董事兼债务重组特别工作组负责人顾炎飞,必须要有一个人留在新加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