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目击陈久霖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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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9:56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那些为投资者们带来噩梦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本刊特派作者 康理诚 发自新加坡 谁该为中航油事件负责?新加坡的法院没有忘记寻求答案。
2005年6月9日上午9时许,中航油(新加坡)五名高管人员在新加坡地方法院26号法庭首次出庭聆讯。他们包括:公司原总裁陈久霖,财务部主任林中山,以及公司三名非执行董事荚长斌、李永吉、顾炎飞。其中,荚长斌为母公司中航油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 他们被指控在公司石油期权交易巨亏5.5亿美元时,误导、欺骗投资者及公众。五人于开庭前一天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庭审第一天 当五名被告和他们的代表律师出现时,法庭上出现阵阵骚动。庭警数次出面劝说记者及在场人员回到座位,保持肃静,庭审才得以继续。众多媒体记者及各被告的庞大律师团占据了几乎每个角落。很多听众站着听完了这场两个半小时的庭审。 在法庭审讯中,各方主要围绕指证的严重性、保释金额以及被告是否有权自由出入新加坡等展开辩论交锋。原告方始终占领上风。 陈久霖的出场是焦点中的焦点。他身着白领衬衣,戴着眼镜,手上铐着手铐。当检控方宣布对他的指控时,他始终一言不发,默默地坐在铁围栏内聆听。 根据法庭的指控,陈久霖涉嫌违反了新加坡的《刑法》、《公司法》和《证券期货法》。对他的指控,包括向股东发布虚假消息、伪造文书、涉嫌内线交易、未能及时向集团报告中航油(新加坡)的损失、未向新加坡股市汇报损失、隐瞒亏损将公司股份通过德意志银行向股东兜售等,计15项。其中,三项指控与陈久霖曾在一次网络论坛上发表误导投资者的言论有关。据《财经》了解,这也是第一起公司高层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虚假言论而被起诉。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如上述指控成立,陈久霖将面临最高长达94年的监禁,及25万新元(约合15万美元)的罚款。 协助陈久霖准备辩词的王大忠律师表示,陈有可能在稍后的审讯中发表声明,“他从来不害怕,他会自己站出来说话。” 陈久霖的保释金额高达200万新元(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陈名下的180万新元资产已被司法冻结,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00万新元的高额保释金额,无异于在“还没宣判其有罪之前就对陈进行惩罚”。但是,法庭最终驳回了律师下调保释金的要求。 因无力支付保释金,陈久霖与林中山在被捕后被拘押在新加坡皇后城监狱候审。 现年48岁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财务部主任林中山面临五项指控,其中包括发布虚假声明和误导性声明。这将使他面临最高可达七年的监禁。此外,荚长斌、李永吉分别以25万新元和12万新元获得保释,两人必须在6月23日开庭前,于每天10时到新加坡商业罪案科报到。顾炎飞则以50万新元保释金获准出境。其代表律师Steven Chong告诉《财经》,顾订于6月9日至13日在纽约与美国投资人就与中航油(新加坡)的官司进行谈判;随后,将于6月15日至18日返回北京,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公司重组进程。 目前,关于此案的审理还没有进入辩护阶段。陈久霖、林中山两人将于6月13日再次听审。 调查报告披露内幕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主席、中航油(新加坡)的小股东代表David Gerald向《财经》表示,自从普华永道的报告谴责中航油(新加坡)内部控制结构后,现在,新加坡警方对五高管提出指控已在意料之中。“无论何人做出此等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惩戒。” 他说,“新加坡素以干净、透明的制度闻名于世。那些为投资者们带来噩梦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今年6月初,普华永道公布的第二份调查报告中,详细披露了中航油巨亏的原因、细节和责任归属。这份长达31页的英文报告认为,中航油集团、中航油(新加坡)的各级管理层在知情之下都未能正确、及时地处理此事,是导致巨亏的重要原因。报告第一次披露,中航油前两次挪盘的主要对手均为高盛集团的子公司J.ARON。中航油今年3月已经将J.ARON告上法庭,指责其欺骗中航油。 在此次中航油巨亏事件中,已被免职的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一直被认为是主要责任人。普华永道的报告透露,早在2004年10月初,陈久霖曾两次向中航油集团提交紧急报告,要求提供资金及时止损,但此事直到七周之后才公之于众。陈久霖在去年10月11日提交给集团的第二份报告中还表示,希望根据当地要求,立即向公众投资者公布这一危机事件。但是,当2004年11月中航油在新加坡发布三季度报告时,还称“公司处于盈利”。 直至11月28日,中航油的独立董事才获知此事后不得不公开事态。2004年11月,中航油5.5亿元的损失公之于众,股价狂跌并立即被迫停牌。 在普华永道的报告出炉之前,中航油集团一直表示,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投机行为并不知晓,并称此为陈久霖一人“越权操作”所致。 普华永道批评中航油没有按照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董事会特别是内部审计委员会未能就公司投机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完全尽职。 “如果中航油公司每个层面都能独立地多问几个问题,对现状研究得更深,并对当时的处境理解得更为全面,此类危机将可完全避免。”报告称。 在历时半年的调查之后,中航油事件终于接近尾声——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已获通过,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亦启动追究程序。但是,中航油集团在此事件中究竟是否负有责任、谁来承担责任,在中航油已经为重组支付巨额成本之后,这些问题在中国国内仍杳无音讯。 6月10日下午,陈久霖的律师王大忠告诉《财经》,他已于当天12时为陈久霖交付保释金。“陈先生在(监狱)里面不太适应。”王说。 根据有关规定,陈久霖须在交付保释金后次日,即11日才能从狱中出来。 本刊记者 张帆、王丰,实习研究员 安耐林 对此文亦有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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