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获7年刑罚 陈久霖缴25万新元可免牢狱之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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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4:23 竞报 | ||||||||
本报记者郭静报道 6月9日,被停职的中国航油总裁陈久霖因无法及时筹集200万元保释金而被扣留在拘留所。10日晚,他获得担保人保释,在外等候审讯。昨天,记者连线了新加坡《联合晚报》采访中航油事件的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加坡当地的法律,陈久霖将面临最高7年刑罚或最高25万新元罚款。也就是说,如果陈久霖缴纳25万新元将有可能免于牢狱之灾。
林中山未缴齐保费 与陈久霖一齐被控的4名中航油管理层人员分别是,财务主管林中山、公司主席荚长斌、董事顾炎飞和李永吉。目前,除了林中山之外,其他三人都已获得保释在外。法官规定林中山的担保人需缴25万元,才能保释。记者从新加坡方面获悉,目前林中山尚未缴齐保释金额。 陈久霖最多被判7年 据了解,被保释当天,陈久霖在两名警员的押送下,从女皇镇拘留所乘坐警车来到合乐路初级法庭。他当时身穿短袖格子衬衫和浅灰色长裤、脸露疲态。担保人在办完交保手续之后,陈久霖就在三名律师的陪同下踏出初庭,坐上一辆黑色捷豹(Jaguar)轿车离去。 在陈久霖所面对的15项控状当中,13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他的控状涵盖了新加坡《刑事法》、《证券期货法》和《公司法》。 根据新加坡当地商业方面的相关法律,陈久霖也可选择25万新元的经济处罚,而使其免于7年的牢狱之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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