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巨亏罪魁 陈久霖未获保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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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8: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陈利华 早报记者 汤涵婷 5.1亿美元债务重组方案获得通过之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C47.SG)的高管仍难逃其咎。昨天该公司发出确认消息称,除了已被免职的总裁陈久霖之外,昨天中航油的另4名高管也被新加坡当地法院起诉。
中航油称,被起诉的公司高管包括陈久霖、荚长斌、李永吉和顾炎飞。此外,财务主管林中山也确认被起诉。 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就中航油事件开庭,陈久霖被控以15项罪名,其中包括伪造文书、内幕交易和未能披露中航油的亏损等罪名。据海外报道称,在虚假陈述等10项指控中,每一项对应的最高刑罚为7年徒刑以及25万新元(约合15万美元)罚金。陈久霖已经于中航油重组方案通过当天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令人意外的是,有“打工皇帝”之称的陈久霖,在中航油执行董事任上年薪达490万新元,昨天居然交不起法庭要求的200万新元保释金,因而在出庭后被扣留。 陈久霖与林中山都通过各自的律师表示无法筹到所需要的保释金,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不过法庭维持原有的决定。林中山要缴纳25万新元的保释金。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三人,此刻也在新加坡,他们在缴纳保释金后获准保释在外。 新加坡当地一名记者称,尽管陈久霖名义上薪水很高,但他与母公司之间有协议,要将绝大部分(超过95%以上)的薪水返还给母公司。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对此表示并不知情。 中航油另3名非执行董事荚长斌、李永吉和顾炎飞被指控的罪名有:触犯公司法第157条,未向董事会披露期权交易的市值计价(MTM)损失;根据证券期货法第331条,未向新加坡交易所汇报期权交易的损失。法院还根据证券期货法和刑法,对林中山提出了5项指控。 荚长斌正是陈久霖的上司,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中航油新加坡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总经理。中航油的审计所———新加坡普华永道在上周五发布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陈久霖对整个事件负有四大主要责任,其中包括公司在无风险的情况下开展期权业务;在遇到投资判断错误时缺乏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同时,陈久霖未及时将公司的市场亏损计入公司的财务报告中;还将“知情不报”的风气在中航油公司中蔓延。 此外,在中航油去年11月底爆出巨亏5.5亿美元的消息之前,荚长斌、李永吉和顾炎飞都知道该公司正在进行衍生品业务,并了解巨亏的具体情况。去年10月10日至11月28日间,中航油内部还召开了11次紧急秘密会议商讨此事。 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称,陈久霖与林中山的案件将在本月17日作审前会议,而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三人的案件,则定于本月23日作审前会议。 法官也下令,被告等人在具保时必须交出护照,而且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早上10时都得向商业事务局报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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