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京能源主动提出延期审理司法管理案中航油重组方案成功在望
本报讯 新加坡高等法院昨日做出裁定,将韩国鲜京能源亚洲公司要求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司法管理一案推迟到6月13日审理,以便中国航油搞好6月8日的债权人大会,推动债权人审议并批准中国航油递交的债务重组方案。
延期审理是由鲜京能源提出申请,经中国航油同意,最后递交新加坡高等法院通过的。中国航油当天对此表示欢迎,认为鲜京能源这一积极举措为中国航油提供了新的契机,有助于中国航油同债权人最终达成各方都满意的债务重组方案。
今年1月24日,中国航油提交了最初的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名单和债务额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计划书。此后包括鲜京能源在内的少数债权人对此方案提出了异议,要求将中国航油交由司法委任的经理人负责管理,以便使中国航油和债权人之间的偿债谈判更加透明化。
为了能使公司顺利重组,中国航油5月中旬对1月份提出的方案进行了改进,将偿还债务人款项的比例由之前的41.5%提高到54%,同时也将之前的8年偿债期缩短到5年。
鲜京能源日前表示,修改后的方案将会获得债权人更强有力的支持。如果债权人和新加坡高等法院都批准了这一新方案,就没有必要诉中国航油司法管理。
中国航油目前所欠100个债权人的债务总额为5.1亿美元,其中鲜京能源声称中国航油拖欠其大约1400万美元债务。在6月8日的债权人会议上,中国航油必须争取到超过半数、占债务总值至少75%的债权人对重组方案的支持,否则,中国航油将可能面临清盘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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