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理阻挠重组 中航油集团拟撤销拯救计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02:3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荚长斌表示,如果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集团将不会投入额外资金 委任司法管理人将阻挠公司的重组计划进程。母公司跟淡马锡正在进行的联合注资谈判,也将因而告吹 新华社记者 李豫川 发自北京
来自彭博通讯社的报道称,鲜京能源公司已申请推迟审理其申请,以便其充分评估普华永道日前发表的第一期调查报告书,法庭聆讯因此改在4月8日进行。 中国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总经理荚长斌近日表示:“如果中国航油交由司法管理,中航油集团将因此撤销对中国航油的支持。中航油集团将不会投入额外的资金协助子公司重组债务,并且终止中国航油的飞机燃油采购生意。这将消除其他投资者注入新资金的一切可能性。” 中国航油非执行董事及特别工作组组长顾炎飞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称,委任司法管理人将阻挠公司的重组计划进程。母公司跟淡马锡正在进行的联合注资谈判,也将因而告吹。 中国航油此前表示,如果公司交由司法管理,公司势必清盘。如此一来,债权人大概只能取回23%到26%的债务;相比之下,如果债务重组计划顺利完成,债权人可取回41.5%的债款。不少债权人也反对公司交由司法管理,并支持债务重组计划。在总共98个债权人中至今有24个债权人表示支持债务重组计划,占债务总值的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