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将按时提交重组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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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0:22 每日经济新闻 | ||||||||
按照国际惯例,重组将按商业而非行政手段进行 张永兴 新华社新加坡报道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重组工作特别小组11日表示,特别小组已经拟定了一个重组草案,目前正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以按时提交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
重组工作特别小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航油目前正按照国际惯例,以商业而非行政手段进行重组。特别小组认为,他们对中航油的小投资者深表同情,但不希望小投资者们在重组的关键时刻提起集体诉讼,这对投资者不利,也会影响中航油的重组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重组工作特别小组日前曾同公司的法律与财务顾问会晤了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会长大卫杰乐。该协会也表示,中航油目前正在进行重组工作,投资者不应在此时对中航油采取法律行动。针对中航油的小投资者近期通过美国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向中航油提起集体诉讼,该协会认为,中航油在美国没有资产,因此投资者在美国对在新加坡的公司采取法律行动显然行不通。 此外,新加坡交易所总裁谢福华日前在接受该国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新交所的现有条例,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售股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新交所就交易价报告备案,而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做到了这一点。 因此,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去年10月20日出售中航油15%的股份并没有触犯新交所的价格披露条例。 谢福华表示,从市场反应看,新加坡大多数投资者认为中航油事件只是一起孤立事件,他们对中国龙筹股的兴趣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多数中国龙筹股股价已经回升到事件发生前的水平。新交所现在还没有考虑把中航油除名,新交所也仍然欢迎中资企业来新加坡上市融资。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5.54亿美元巨额亏损而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新加坡高等法院12月10日裁定,中航油须在2005年1月21日前提交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名单、债务额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计划书,并在2005年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 目前,新加坡方面正对中航油的亏损事件继续进行调查,原总裁陈久霖也在新加坡配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