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拒绝承担损失 一纸信函斩中航油父子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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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13:44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记者 陈利华 因为一封据称发自母公司的信函,中航油集团与其子公司新加坡中航油分歧显现。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已经邀请第三者介入调查。 《华尔街日报》12月15日报道说,陈久霖在11月12日出具了一封来自母公司中航油
11月12日,新加坡中航油发布了该公司仅亏损710万美元的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事实上,当时新加坡中航油已泥足深陷。根据事后得知的信息,10月26日,中航油亏损已达1.32亿美元,此后亏损额一路攀升,11月25日达3.81亿美元。 但中航油集团的律师叶麟盛否认该集团任何管理人士曾签署过这样一封信函。 《华尔街日报》认为,这份所谓的信函,将许多未解谜团带到了聚光灯下,比如“母公司究竟在交易丑闻中起了怎样的作用及其后果” 新加坡中航油昨天清晨发出公告,引用了上述内容,但并没有就此作出评论。新加坡中航油在公告中声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及财务顾问,将把这一信息通知有关单位。”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从新加坡中航油处获悉,该公司已经将这一信息转给了普华永道公司和新加坡警方,要求他们就此进行调查。 普华永道早在12月初即由新加坡交易所指派对亏损事件进行调查。与此同时,新加坡警方对中航油的调查迄今已进行了半个月之久。他们均拒绝对信函事件作出评论。 新加坡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表示,该公司财务主管林收到了由陈久霖转过来的信件,但母公司说没有这回事,双方各执一词,因而只能让第三者进行调查,“我们也是在等待调查结果。” 云大卫告诉记者,他并没有看过这封信。据了解,新加坡中航油的律师来自立杰律师事务所,而代表中航油集团的律师叶麟盛执业于腾福律师事务所。 本报记者数次致电叶麟盛律师,但其办公室电话在接通后迅即挂机。新加坡中航油的律师也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此外,记者还得知,新加坡中航油的重组已经有了进展,有债权人答应减免债务。 云大卫则告诉记者,目前,除了新加坡淡马锡在与新加坡中航油协商外,还有一两家海外企业表达了对中航油重组的兴趣。但他表示,所有潜在的投资者都在等待重组计划完成,计划获通过后才能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