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底中航油巨亏事件 押大小赌输5.54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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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8:49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一家因成功进行海外收购曾被称为“买来个石油帝国”的企业,却因从事投机行为造成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一家被评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其总裁却被新加坡警方拘捕,接受管理部门的调查。
“看跌”豪赌榨干现金 新加坡公司是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其总裁陈久霖,兼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加坡公司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此期间,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这是一种像“押大押小”一样的金融赌注行为。陈久霖和日本三井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戈利银行等在期货交易场外,签订了合同。陈久霖买了“看跌”期权,赌注每桶38美元。没想到国际油价一路攀升,陈久霖“押了小点开盘后却是大点”。 2004年10月以来,新加坡公司所持石油衍生品盘位已远远超过预期价格。根据其合同,需向交易对方(银行和金融机构)支付保证金。每桶油价每上涨1美元,新加坡公司要向银行支付5000万美元的保证金,导致新加坡公司现金流量枯竭,2004年10月26日至今,被迫关闭的仓位累计损失已达3.94亿美元,正在关闭的剩余仓位预计损失1.6亿美元,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 新加坡公司身负“三项罪” 新加坡公司从事的石油期权投机是我国政府明令禁止的。国务院1998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 2001年10月,证监会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新加坡公司违规之处有三点:一是做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事;二是场外交易;三是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