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被新政府列入刑事调查名单 当地警方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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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08:53 第一财经日报 | ||||||||
疑大股东出售股份前已知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 本报记者 黄河 发自深圳 因期货交易巨额亏损而面临债务重组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已被新加坡政府列入刑事调查名单。
新加坡警方发言人透露,刑事调查将由新加坡商业事务调查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交易所负责。新加坡金管局人员表示,调查正在进行之中,有关方面将很快发表声明。 中航油方面表示,已就此事委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并将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调查报告。 刑事调查重点将集中在中航油及其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集团)涉及内线交易的详情。按新加坡的证券和期货准则规定,触犯内线交易将可被处罚25万新元,或判处7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同时接受上述两项刑罚。 而据英国《金融时报》公布的一份新加坡法院文件显示,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向法院宣誓证明,2004年10月10日,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报告了在衍生品交易中的亏损情况。 10月20日,中航油集团通过向投资者配股,将中航油(新加坡)的股权从75%削减到了60%,筹集到1.96亿新元。包括新加坡官方资金的淡马锡控股等多家投资机构,在中航油集团抛售中航油股票时,承接了股票。淡马锡控股当时买下中航油不到2%的股权。 当时中航油集团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了一份八行字的声明,报告配股事宜,但没有对此次股票配售的原因作出特别说明。 据《金融时报》报道,德意志银行操作了此次股票交易,但其拒绝透露此前是否被告知出售股票的目的。“这一次交易操作,完全符合市场行为,”MikeWest,德意志银行发言人说,并表示,“银行正与新加坡银监局合作。”中国航料集团公司发言人边晖则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陈久霖的证词声明,进行这次配股“是为了筹集资金,以补足保证金”。配股筹集到的1.08亿美元随即被贷给中航油。 文件同时显示,中航油已接到7家金融机构的偿付要求,总额超过2.475亿美元。这7家机构包括高盛(GoldmanSachs)、巴克莱(BarclaysCapital)、标准银行(StandardBank)和三井有限公司(MitsuiCo)等。其他债权人的律师则表示正等待中航油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新加坡石油公司(SPC)12月3日披露,中航油仍拖欠该公司1530万美元的付款。因为欠债问题,新石油已经中断了供应燃油给中航油,并为这笔欠款“采取审慎的准备金会计行动”。 中航油事件也引起了新加坡政府的高度关注,新加坡国务资政、金融管理局主席吴作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航油出现巨额亏损的事情令人震惊。他同时表示,金融管理局已经要求商业事务局进行彻底调查,如果处理得当,他“不认为新加坡作为一个金融中心的声誉会受到影响”。 此前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事件不仅让人对中国的公司管理持怀疑态度,也使人们对新加坡的监管体系提出疑问,怀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在急于吸引中国内地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的同时,掩饰了中国公司管理标准的松懈。 相关链接:中航油事件始末 2003年下半年:公司开始交易石油期权(option),最初涉及200万桶石油,中航油在交易中获利。 2004年一季度:油价攀升导致公司潜亏580万美元,公司决定延期交割合同,期望油价能回跌;交易量也随之增加。 2004年二季度:随着油价持续升高,公司的账面亏损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左右。公司因而决定再延后到2005年和2006年才交割;交易量再次增加。 2004年10月:油价再创新高,公司此时的交易盘口达5200万桶石油;账面亏损再度大增。 10月10日:面对严重资金周转问题的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呈报交易和账面亏损。为了补加交易商追加的保证金,公司已耗尽近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1.2亿美元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应收账款资金。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另外已支付8000万美元的额外保证金。 10月20日:母公司提前配售15%的股票,将所得的1.08亿美元资金贷款给中航油。 10月26日和28日:公司因无法补加一些合同的保证金而遭逼仓,蒙受1.32亿美元实际亏损。 11月8日到25日:公司的衍生商品合同继续遭逼仓,截至25日的实际亏损达3.81亿美元。 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中航油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