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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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20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343,6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2,400,000股的64.55%,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代表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其中第7、8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别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后4名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李吉胜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蔡绍忠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汤赐勇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张永良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高志臣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赵明远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孙久红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许明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卢儒生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周继明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王福胜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于逸生先生: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详见2005年5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刘海涛先生:获得同意票343,640,000股,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 (2)刘龙和先生:获得同意票343,640,000股,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 (3)谷文龙先生:获得同意票343,640,000股, 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 上述三名监事简历详见2005年5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郑云章先生、张素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9、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汤嘉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343,64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表决通过后独立董事卢儒生先生、周继明先生、王福胜先生、于逸生先生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