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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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拥有的宁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拥有的宁波大酒店47.248%的股权(共5150万股)转让给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1,530,000元。由于长发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其中关联方非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75,032,000股,关联方流通股东3人,代表股份45,302股均已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东为17人,均为流通股股东,股数为11,050股。(详见200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050股,意见如下: 同意:11,050 占100.0000 % 反对: 0占0.0000 % 弃权: 0占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江投资公司章程的议案》,该决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详见200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5,088,352股,意见如下: 同意:175,088,352占100.0000 % 反对: 0占0.0000 % 弃权: 0占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作现场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长江投资的《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