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600099)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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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200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 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公司与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原预计200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15000万元,现调整为:5500万元-7000万元。原预计的其它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变(原公告详见2005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主要通过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及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梅兰西路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全地形越野车、全地形多用途车、高尔夫球场和园林特种车辆、动力机械、园林机械及配件等。 (2)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九路13号 主营业务:生产汽油机、动力机械、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的关联企业,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受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4.预计与关联人进行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额: (1)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6500-8000万元; (2)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5500-7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产品:同等质量的产品按基于市场的价格水平执行。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业务往来,双方签订合同或框架性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为充分利用关联单位的外贸市场网络,通过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进行产品的外贸出口。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往来,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销售网络,扩大了产品的销售,减少了公司在国际市场开发方面的重大投入。 3.以上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的,以上交易如不选择关联方也可以选择其它的合作对象,但会增加成本较大的市场开发方面的成本投入,因此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有一定依赖,但依赖的程度并不会达到影响公司经营的程度,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公司关联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如回避则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根据上市准则第10.2.1条规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不作回避,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股东大会对该项交易作出相应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违背市场原则,没有侵害到广大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和提高经济效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005年6 月2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