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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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6名,分别为:陆海民、孙锐、耿美娟、王三太、罗江滨、陈国梁,彭心田董
与会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了公司与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及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2005年度公司通过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及江苏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预计与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6500万元-8000万元,与林海奔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5500万元-7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违背市场原则,没有侵害到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抓经营,起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 由于本公司关联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如回避则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根据上市准则第10.2.1条规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不作回避,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股东大会对该项交易作出相应决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