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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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联带责任。 公司在2005年1月22日曾经披露的关于乐山电业局与本公司的电费诉讼事项,公司近
本院在审理原告乐山电业局诉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拖欠电费纠纷一案中,原告乐山电业局于2005年2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所欠平摊加价及相应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原告乐山电业局撤回部分诉讼请求的申请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乐山电业局撤回其诉讼请求中涉及平摊加价及相应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乐山电业局撤回部分诉讼,故全案尚未审结,待全案审结时,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