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600887)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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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李云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243759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0%,其中非流通股为107413874股;流通股为136345249股,占公司流通股份总数的52.9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0754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77%,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2904706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3340743股,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2904706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 同意票2432240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票0股,弃权票535038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3352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7860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58888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56438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39,129,041.8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912,904.1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3,912,904.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9,724,779.3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1,028,012.82元,提取1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5,869,356.28元,以现有股本391,264,988股为基数拟用派送现金红利的形式进行分红,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97,816,247.00元。 同意票243580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17840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335274股,反对票786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245449股,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 1、潘刚:同意票243759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34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李云卿:同意票243530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78600股,弃权票15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335274股,反对票786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95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00股。 3、富子荣:同意票243560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46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 4、陈彦:同意票243560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46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 5、王宝录:同意票198170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1.30%,反对票628500股,弃权票44960192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股;流通股同意票为91070957股,反对票314100股,弃权票44960192股。 6、刘春海:同意票243245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199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46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 7、赵成霞:同意票243245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199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46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 8、胡利平:同意票243245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1990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1462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99000股。 9、郭晓川:同意票243460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0464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 10、吴?光:同意票243460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0464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 11、王蔚松:同意票243460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04644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9880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案》 1、刘忠元:同意票237836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57%,反对票5585105股,弃权票3376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3144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0736944股,反对票5270705股,弃权票337600股。 2、王绥银:同意票2381740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反对票5270705股,弃权票31440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0994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31440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1074544股,反对票5270705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议案》 同意票2385394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86%,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5119848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1125601股,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5119848股。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议案》 同意票2431221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537206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741387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5708243股,反对票99800股,弃权票537206股。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2428587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601000股,弃权票299406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票为106813874股,反对票60000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同意票为136044843股,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29940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