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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科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9: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卧龙科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浙江卧龙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7512626股,持股比例为44.40%,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58%,股份性质为国有股东)、陈建成(持有公司股份7857280股,持股比例为4.50%,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浙江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持股比例为3.21%,股份性质为国有股东)、陈永苗(持有公司股份3487680股,持股比例为2.00%,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邱跃(持有公司股份2866560股,持股比例为1.64%,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夏钢峰(持有公司股份2089600股,持股比例为1.20%,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王建乔(持有公司股份1904000股,持股比例为1.09%,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陈体引(持有公司股份1634240股,持股比例为0.94%,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陈玉荣(持有公司股份1379520股,持股比例为0.79%,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池建学(持有公司股份1335680股,持股比例为0.77%,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王彩萍(持有公司股份1321472股,持股比例为0.76%,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胡月荣(持有公司股份1171520股,持股比例为0.67%,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许国庆(持有公司股份1155520股,持股比例为0.66%,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沈建尧(持有公司股份841520股,持股比例为0.48%,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陈秋强(持有公司股份409600股,持股比例为0.23%,股份性质为自然人股东)。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5-2176504、2129895

  联系传真:0575-2176718

  电子邮件地址:liuhq@wolong.com、nyt1200@126.com

  联系人:刘红旗、倪宇泰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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