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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9: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华海药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浙江华海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为:陈保华(持有公司股份6821.685万股,持股比例为29.15%,股份性质为境内自然人股)、周明华(持有公司股份6821.685万股,持
股比例为29.15%,股份性质为境内自然人股)、孙德统(持有公司股份380.25万股,持股比例为1.63%,股份性质为境内自然人股)、翁振宇(持有公司股份380.25万股,持股比例为1.63%,股份性质为境内自然人股)、北京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经典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9.83万股,持股比例为1.50%,股份性质为境内法人股)、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10万股,持股比例为0.65%,股份性质为境内法人股)、宁波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10万股,持股比例为0.65%,股份性质为境内法人股)、时惠麟(持有公司股份152.10万股,持股比例为0.65%,股份性质为境内自然人股)。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6-5991096

  联系传真:0576-5016010

  电子邮件地址:600521@huahaipharm.com

  联系人:金敏。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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