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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9: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国投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4468846股,持股比例为57.58%,股份性质为国家股)、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湖北
省石油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620836股,持股比例为2.06%,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88000股,持股比例为1.22%,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中国石化销售中南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股,持股比例为0.75%,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武汉京昌商贸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股份1680000股,持股比例为0.30%,股份性质为法人股)。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10-68096868

  联系传真:010-68096866

  电子邮件地址:gtdl@sdicpower.com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魏琼、证券事务代表张亮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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