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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9: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中孚实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河南中孚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为: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505757股,持股比例为29.96%,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500000股,持股比例为14.22%,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巩义市供电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412800股,持股比例为6.7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57600股,持股比例为0.77%,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80730股,持股比例为0.60%,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71-64381551

  联系传真:0371-64399595

  电子邮件地址:zfsy@zfsy.com.cn

  联系人:姚国良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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