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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 05: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新疆城建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3日

  除息日:2005年6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0日

  一、新疆城建(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末总股本160,541,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2,843,282.32元。剩余利润35,049,167.46元,滚存至今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05年6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0日

  四、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未办理股权托管登记手续的内部职工股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股权托管登记手续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991-8883975

  传 真:0991-8883975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51号

  邮政编码:830002

  七、备查文件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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