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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元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1: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ST大元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下称:宁夏综投)的书面通知,该股东已于同日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实德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宁夏综投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4000万股(占总股本70%)协议转让给实德投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8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9120万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实德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比例为70%,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综投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本次收购尚需本收购报告书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提出异议,本次收购方可进行,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或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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