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内容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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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6: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6月13日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广东明珠(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同日发布的《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补充公告如下:公司此次分红派息,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由原来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变更为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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