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调整2004年度流通股股息红利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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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9: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市天宸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曾于2005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对2004年度分红派息作如下调整:原“持有公司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按20%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实得现金红利0.008元/股”,现改为“持有公司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按10%的扣除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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