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即该日下午三点收盘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获得支付对价。
2、2005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停牌1小时后复牌。
2005年6月16日,股票停牌一天。
2005年6月17日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三一重工”变更为“G三一”。
3、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17日(星期五),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4、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已于2005年5月29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将在近期实施。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
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
2005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停牌1小时后复牌。
2005年6月16日,股票停牌一天。
2005年6月17日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三一重工”变更为“G三一”。
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17日(星期五)
200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对价支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星期二)
一、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流通股6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本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
2、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6月15日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
2、2005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停牌1小时后复牌。
2005年6月16日,股票停牌一天。
2005年6月17日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三一重工”变更为“G三一”。
3、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17日(星期五)
4、 200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5、对价支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6月21日(星期二)
四、对价支付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5日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1、股票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6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2、现金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对价到帐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对价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流通股股数为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15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5%,没有限售条件的8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24000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1?4031555
联系传真:0731?4031777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邮政编码:41010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1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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