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股份(600475)要约收购豁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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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收到《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后已于2005年6月9日发出有关批复同意豁免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根据有关规定,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的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00000股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收购完成后该股权性质改为国有法人股,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由占总股本的55.875%变更为占总股本的56.12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