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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10股,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20日
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4日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时间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05年5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事宜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4年末的总股本1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1、以2004年末的总股本1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100,000,000股。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2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一)派送现金红利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转增1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的后一天到达股东账户。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22元。
八、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10-64689035
传 真:010-646890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7层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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