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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9日在宏达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保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H股发行和上市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
3、可转债期限;
4、票面利率;
5、利息支付及付息日期;
6、转股期、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原则;
7、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8、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9、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0、赎回条款;
11、回售条款;
12、附加回售条款;
13、向原股东配售条款;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6月1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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