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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 04: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共为28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800万元、500万美元。

  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1300万元人民币和500万美元。

  本公司为浙大海纳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申请的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担保发生逾期,现本公司协同贷款银行正在积极追讨之中。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4年9月23日)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05年1月7日)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28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期为4个月,自2005年5月13日至2005年9月13日。

  二、被担保人情况: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湄池镇江东路107号;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海良;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工模具、服装;经营:化工原料、建筑装潢材料、家用电器、日用五金、日用杂品、文化用品、副食品、汽车修理;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等;种植业、养殖业、科技开发、文化教育等。经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8924.98万元,负债总额135663.06万元,净资产73261.92万元,净利润6633.8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与“海亮集团”友好协商,同意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等额互保额度。本公司董事会对“海亮集团”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海亮集团”的资信及盈利状况较好,本公司与“海亮集团”进行互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1300万元人民币和500万美元,其中为浙大海纳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申请的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担保发生逾期(2005年4月27日到期)。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2、与“海亮集团”的担保协议文本;

  3、“海亮集团”的财务报表;

  4、“海亮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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