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按照会议通知,董事第四届一次董事会2005年6月8日召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大成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董事李文婷、唐利成因公出未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芳和董事赵德强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巴德年因参加科技部会议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成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报告》,同意选举张大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报告》,同意根据张大成董事长的提名,聘请张景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报告》,同意根据张景杰总经理的提名,聘请王德林先生、赵德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报告》,同意根据张景杰总经理的提名,聘请胡利贵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五、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报告》,同意根据张大成董事长的提名,聘请赵志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报告》,同意聘请戈钢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决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8日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附件一:人员简历
张大成先生、张景杰先生、王德林先生和赵德强先生简历见公司200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
胡利贵先生,1962年生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二工具厂审计处处长、哈工大集团结算中心副主任。
赵志刚先生,1975年生人,硕士。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金融办职员、董事会秘书授权代表,1999年6月被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02年底--2003年上半年曾经赴香港工作并学习。
附件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5年6月8日召开,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张大成先生、张景杰先生、王德林先生和赵德强先生胡利贵先生、赵志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均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的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巴德年、李成栋、李俊铃
2005年6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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