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1股(每10股送红股1股);每股派发现金0.2元(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4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0日
一、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根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以2004年末股本总额823,165,200股为基数,每股送红股0.1股(每10股送红股1股);每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164,633,04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6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对于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4元/股;对于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元/股。
三、200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6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红股的上市日:2005年6月15日
4、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0日
四、利润分配的对象:截止2005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200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1)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分配比例送红股,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相同数量的零碎股份,由电子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方案。
六、本次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分类别 变动前股本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送股 资本公积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615,265,200 61,526,520 676,791,72074.74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613,780,200 61,378,020 675,158,22074.56
境内企业法人持有股份 1,485,000148,500 1,633,5000.18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二、已流通部分(社会公众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7,900,000 20,790,000228,690,00025.26
股份总额823,165,200 82,316,520905,481,720100.00
七、本次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905,481,720股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44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801室,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8405635 传真;(010)6840562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04年度报告;
3、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实施送股分红的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6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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