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600682)股东公布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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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9: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2月2日,因增持股份,南京新百(资讯 行情 论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金鹰申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三公司)合计持有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新百)流通股56521883股,占南京新百已发行股本的24.55%。其中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百流通股29822227股,占南京新百已发行股本的12.95%,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百流通股11530110股,占南京新百已发行股本的5.01%,金鹰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百流通股15169546股,占南京新百已发
由于三公司持股已超过南京新百原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已触发收购义务。三公司于2005年2月4日公告《南京新百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南京新百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南京新百收购报告书》后,于2005年2月25日发出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三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补正内容,提交了补正材料;2005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出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三公司申报材料未能就有关内容提供适当、完整、清楚的说明材料,决定不予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 三公司正对收购报告书和材料进行积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报送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