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2002年、200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4年4月21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三普药业”变更为“?ST三普”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公司2004年度报告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确认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7,482,852.2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92,551.05元,每股净资产1.06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1.05元。
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第67版公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鉴于公司2004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8条的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已消除。经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6月8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三普”恢复为“三普药业”,股票代码仍为“60086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6月7日停牌一天,2005年6月8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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