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初始转股价格:7.37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7.25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05年6月13日
转股恢复交易时间:2005年6月13日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I= Po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I=(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I=(Po+Ak)/(1+n+k);
派息:PI= Po-D
其中:Po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将在2005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根据上述约定,“南山转债(110219)”的初始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7.37元/股调整为7.25元/股。
南山转股(190219)自2005年6月13日起恢复交易,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5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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