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0.10美元(含税)
2、最后交易日: 2005年6月13日
3、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4、除息日:2005年6月14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已刊登于2005年5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本年利润人民币29,027,0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910,824元和按本年利润5%提取公益金人民币1,455,412元后,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660,807元。公司2004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586,275元。
2、公司2004年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222,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美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223,600美元(按汇率1:8.28折合人民币18,411,4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174,867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三、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具体时间
1、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13日
2、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6日
3、除息日:2005年6月14日
4、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4日
5、每股红利:0.01美元(含税)
四、分红派息股本对象
截止2005年6月16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6月13日)
五、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B股红利按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当天(2005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8.2765折算。B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1美元(含税)。B股红利于2005年6月24日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并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帐户。
2、非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持股单位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10楼D座
邮编:200023
联系人:仲辉
咨询电话:(021)63901001
传真:(021)63901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五年六月六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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