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3.09关于股价敏感信息的规定,本公司需要就近日H股交投量上升事项进行公告,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的规定,本公司于其他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应
当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进行公告。
近日,本公司H股交投量有所上升,此外有境外媒体报道本公司已成功取得独家为中国电信建设全国固网语音网络的合同,并称有关合同是本公司历史上价值最大的合同,此项陈述不准确,本公司特此澄清如下:
本公司与中国电信所订立的合同为商用试验网项目合作协议,以便为中国电信的商用试验网络供应下一代网络设备使用。此商用试验网络将于2005年在中国多个省会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及广州等)进行商用试验,并建设软交换叠加网络。在中国国内电信业,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推出主要网络前,需要与设备供应商订立初步协议,由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以作商用试验之用,此为市场通常做法。待商用试验完成后,双方才会订立正式协议,以确定买卖有关设备。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本公司H股交投量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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